生命的一課:螻蟻也有生存權

很多小孩,天生就喜歡小動物,尤其家裡本來養著一條狗、一隻貓的,當自己的寶寶長大一些,和貓貓狗狗一起玩的時候,父母心裡可能會覺得很欣慰,好像看到自家的兩個孩子在相親相愛一樣。友善的對待小動物,是現今社會的一種共識,這樣的觀念傳遞給小朋友,其實是非常容易的事情,因為小孩子對那些毛茸茸的、會動會跳的小動物,會很自然的充滿好感,如果爸媽再適時的教給孩子對待小動物的友愛與同理心,那麼讓孩子與小動物交朋友,一點都不困難。友善小動物的背後,其實還有更深遠的原因:
  • 從小教育孩子友善的對待小動物,是最有效的防止虐待動物現象的方式;
  • 這也是在教孩子去尊重其它的生命;
  • 潛移默化中,孩子會更懂得去尊重與自己不同的人事物;
  • 讓小朋友對自然世界有更多的關懷。
從這個意義上講,我們要教給孩子的,是用尊重生命的方式來對待小動物,而不僅僅把它當成人類的寵物。這兩者之間有一條雖然很細微卻不可混淆的界限:尊重生命是把小動物也當成同我們一樣的個體在看待,而對待寵物時,你盡可以去照護它,卻仍然把它看成你的附屬品。要解決這個問題,不妨把眼界放得廣一些,看看這天底下的動物,並不僅僅是那些毛茸茸的可愛的「小動物」。比如說,昆蟲也是小動物。我們都踩死過螞蟻吧,或者也捉過蜻蜓和蝴蝶來玩。有很多小朋友,他對小貓小狗很友善,卻會因為好玩把蜘蛛、蚱蜢一類的昆蟲去放到火上烤,或者在地裡用水灌注螞蟻洞。這些行為,可能僅僅是出於孩子的好玩心理,但同時反應出一個現實:孩子沒有把昆蟲看成和那些可愛的貓狗一樣的小動物。

2009 年,英國頒布了新的教育條例,要求學校教育小朋友們善待「微小動物」(mini-beasts),比如螞蟻、蜜蜂、小肉蟲。他們的目標是,在孩子7歲以前,要教會他們,走在路上不去踩死螞蟻,這是一種良好的公民行為。

這個事情,看似小,其實意義深遠,因為:
  • 微小動物 (如昆蟲) 與小動物 (如貓狗) 和大動物 (如老虎獅子) 都是動物。
  • 無論大小,都是生命,都值得尊重。
  • 無論多小的生命,它的消失都可能會對它所在的一整片棲息地產生難以預測的影響。
  • 教孩子善待昆蟲,培養他們對「人類社會和自然世界乃是一個密不可分的整體」的意識。
當孩子懂得善待微小動物時,也能更深刻的體會到,那些可愛的小動物和這些微小生物一樣,都是自然世界的一部分,都有他們獨立的生命,那麼小貓小狗也就不僅僅是人類的寵物了。

台灣氣候炎熱潮濕,適合很多小動物與微小動物繁殖,在這個環境裡,我們作為父母,反倒有更多優勢,來教我們的孩子應該如何對待這些微小動物。
  • 注意自己的語言
    有時候我們氣急了,會說一個人「豬狗不如」,又可能會罵「畜生」。這一類言語,要注意收起來不講。

  • 以家庭成員的方式對待家裡的動物
    如果家裡養了小動物,要向對待家裡一個成員一樣的對待它,允許它分享家庭空間,花時間清潔、陪伴它。

  • 友善的驅離闖入者
    我女兒剛上幼兒園的時候,有一天教室裡爬進來一條黑色多腳的馬陸,幾個小朋友尖叫著去喊老師,老師慢悠悠走過來,用掃帚把它輕輕掃進畚箕裡,再放到教室外面去,同時笑瞇瞇的說:「我們讓它回家。」老實講,那一幕給我影響很大,因為我自己是很怕這些微小動物的,經常被它們搞得亂了方寸,不但容易傷害到它們,還讓自己的孩子也對它們產生敵意。那天那位老師的言行,不但對幼兒園的小朋友起到良好的示範,還讓我明白了,應該怎樣對待這些冒失的闖入者。
誠然,當我們談到昆蟲時,自然也會想到諸如蚊子、蒼蠅、白蟻這一類很令人討厭的害蟲,那麼,我們也要教孩子善待它們嗎? 沒有必要。我們不需要向孩子假裝這個世界是完美的。實際上,我們在教孩子善待微小動物的同時,也應該讓他們了解,在家裡拍死一隻蚊子,和在外面走路故意去踩死螞蟻,是非常不一樣的行為。前者是基於現實與自我保護,而後者才是不必要的傷害生命。

  • 參考資料
    文章
    http://www.telegraph.co.uk/education/6574720/Children-taught-not-to-stamp-on-insects-and-to-respect-worms.html
    http://www.petakids.com/parents/teaching-compassion/
    http://www.ltl.org.uk/news/article.php?item=270
    圖片
    https://www.flickr.com/photos/bionicteaching/1355622094